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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谈为什么建房(董明珠280亿给员工建房)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1-11-26 05:05 阅读

董明珠是谁?

董明珠,江苏南京人,1954年生,企业家。世界公仆领袖联谊会经济领袖分会副会长、空调行业会长。[1] 相继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部长、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并在2012年5月,被任命为格力集团董事长。连任第十届、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担任民建中央常委、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珠海市红十字会荣誉会长等职务。[2]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2年,董明珠成为荣获亚洲质量网组织“石川馨—狩野奖”的第一位女性。

董明珠谈为什么建房

董明珠为什么那么厉害?

董明珠,江苏南京人,1954年生,企业家。世界公仆领袖联谊会经济领袖分会副会长、空调行业会长。[1] 相继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部部长、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并在2012年5月,被任命为格力集团董事长。连任第十届、第十一届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担任民建中央常委、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珠海市红十字会荣誉会长等职务。[2]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2年,董明珠成为荣获亚洲质量网组织“石川馨—狩野奖”的第一位女性。[3]2014年9月17日,董明珠被联合国正式聘为“城市可持

董明珠真的给员工分房了吗?

前提是必须在格力工作到退休,那么这套房子就会属于你,中途辞职的不会拥有这套房子的产权。

2月21日,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作客人民网直播时提到,要让每一名格力员工享受到两室一厅的待遇。按董明珠的说法,她将为格力员工建房,“两房一厅,最基本的。当你以后的收入更高,你有几千万的收入要买一个豪宅,也可以去。当你不走,在这里,这房子就属于你了。”

董小姐这次方言要让为格力员工建房,其主要目的是激励并留住员工,让员工与公司紧紧捆绑在一起。而公司的总部犹如人类的大脑,支配着分公司的运转,起到决定性作用。

安居,才能安心;安心,才能用心;用心,才能乐业。解决员工的住房问题,企业往往采取的方式是将房子以成本价卖给员工,或者以非常低廉的价格出租给员工,与之交换的条件是,员工有为企业效力时限要求。

董明珠谈为什么建房

董明珠的送房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据媒体报道,2018年1月1日,在广东珠海举行的论坛现场,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表态,当然员工在创造价值的时候,企业家不会让创造价值的人喝稀饭,格力会给8万员工每人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你做到退休(这套房子)我就给你”。

律师表示:

董明珠公开场合以格力电器董事长身份讲话,是职务行为,能代表公司,是有法律效力的,关键是福利的实施需要有设置一定条件的细则。首先要区分董明珠是个人表态还是代表公司表态。要将这种口头表态形成可操作性强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文件,不然,今后容易出现较大分歧和争议。

这并不是董明珠第一次公开承诺给予员工福利送房。2017年2月21日,董明珠做客“人民直播”时就提到,要让每一名格力员工享受到两室一厅的待遇。

按董明珠的说法,她将为格力员工建房,“两房一厅,最基本的。当你以后的收入更高,你有几千万的收入要买一个豪宅,也可以去。当你不走,在这里,这房子就属于你了。”

不过,董明珠也说,只有员工在格力退休的时候,这套房子才真正给你,“但你中途走了,那房子肯定我要收回。”

董明珠作为格力电器董事长,公开讲话承诺一般是职务行为,能代表公司,是有法律效力的。钟兰安说,根据《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另外《合同法》也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董明珠口头承诺相当于发出要约跟员工之间订了一个合同,员工工作到退休,这个行为就相当于承诺。或者董明珠的送房承诺可以视为一个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是员工需要工作到退休。如果不兑现,员工是可以根据董明珠承诺的证据比如录音、录像、媒体报道进行维护权利的。

律师认为,企业给予员工福利一般有相关的制度规定,会设置一定的条件,也就是实施细则,比如工作满一定年限、取得一定业绩。“董明珠也没有说什么时候开始实行,不太可能你退休前两年来到公司,工作两年就分一套房给你”具体实施细则制定和解释权在企业那里。

另有律师认为,首先需要区分这种承诺是董明珠的个人意思表示,还是代表格力公司向8万员工作出的郑重承诺,希望格力接下来能积极落实,制定方案细则,将这种口头表态形成可操作性强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文件。“不然,今后如果不能兑现,在对这一表态的具体解释上,容易出现较大分歧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