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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最后怎么处理的 药家鑫事件真实的起因及经过

来源:18号小编阿嚏 时间:2024-04-10 22:06 阅读

2010年10月22日晚上10:30左右,位于陕西省会西安市外翰林南路上,发起了一场车祸,一个骑电动车的年轻女性被一辆红色小轿车撞倒。

药家鑫最后怎么处理的 药家鑫事件真实的起因及经过

案件经过

原本,这只是一起虽然悲痛但却十分常见的交通事故而已,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这个驾驶红色小轿车的司机在撞人之后,并没有立刻下车救援,也没有对受害人进行任何询问伤情或对话的情况,他几乎没有多少犹豫,二话不说从背包内拿出了一把尖刀,朝着被他撞倒的受害人的胸部、腹部、背部等多处连捅了8刀。这个遭遇车祸的可怜人,没有因为车祸遭遇多大重创,反而因为身中八刀当场大出血死亡。

而肇事司机连捅八刀,将受害人当场致死之后,立刻驾车逃跑。而在逃离的过程中,他还在翰林路郭南村口再次将两名行人撞倒,并再次逃逸。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好转,中国人民的腰包也逐步鼓起来。汽车不再是奢侈品,而是进入千家万户,成为大家的日常工具之一。

但是,随着车辆的日期增多,不可避免的,交通事故的数量也越来越高。所以,对于交通事故,虽然每一个人都不想看到,但是因为客观事实的存在,大家在感叹惋惜之余,并没有多么难以接受。

然而,位于西安省西安市的这起交通事故,却完全出乎了大家的意料之外。肇事司机在撞伤人之后不但没有施救,反而悍然拿出尖刀直接捅死受害人,其行径之卑劣,行事之张狂,可谓毫无人性可言,如此嚣张凶残的肇事司机,也震惊了国人。

那么,究竟是何人如此凶残呢?

出乎许多人意料,肇事司机十分年轻,而且还是一个大学生,他就是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药家鑫。而他驾驶的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也属于私家车辆。

被药家鑫开车撞倒并连捅8刀死亡的受害人则是一个年仅26岁的女青年张妙。发生车祸之前,张妙已经结婚并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十分普通却幸福的家庭,就因为药家鑫的八刀戛然而止。

其实,发生车祸之后受害人张妙的情况并不严重。由于当时药家鑫的车速并不快,所以,被其开车撞倒之后,张妙虽然被撞的左腿发生骨折,后脑也有磕伤,但是,伤情其实并不严重,充其量只是轻伤而已。

以现在发达的医疗技术,治疗这样的伤情没有任何问题。然而,就是因为肇事司机接下来疯狂的举动,将原本是一个轻伤的交通事故,变成了故意杀人。

那么,年仅21岁的大三学生药家鑫,为什么在撞人之后选择如此毫无人性的作为?

被捕之后,他对警察的解释居然是:撞人下车之后,他发现受害人张妙睁着眼睛看见了自己。他认为张妙试图去记他驾驶车辆的车牌号,所以拿出尖刀将其杀害。

且不说张妙被撞之后的睁眼是否真的要记车牌,退1万步讲,即使是真的,这也完全合情合理合法。记住肇事车辆车牌并找到肇事者,本就是受害人的应有权利。

作为一个普通人,撞人之后且不论责任如何,如果拥有最起码的人性,将弱势一方及时救助或拨打急救车电话都是应有之义。然而,这个年仅21岁的年轻人在撞人之后,悍然持刀杀人,其行径之恶劣,哪怕在全国都是极为罕见的。

因此,案件发生之后,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巨大反响,警方对此也极为重视。接到报案后,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并进行大规模排查,很快锁定了肇事车辆。

10月22日,药家鑫被警方抓获,然而,在审讯过程中,药家鑫却并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后将受害人杀害的经过。

直到被抓的第2天,药家鑫的父母带着他再次来到专案组自首之后,药家鑫才交代了自己将受害人撞倒后持刀杀害的犯罪事实。

药家鑫交代自己凶残的犯罪事实之后,11月23日晚上,他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5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药家鑫正式被依法逮捕。

药家鑫被逮捕后,由于他交通肇事后杀人的事实清楚,犯罪证据确凿。所以,2011年3月23日上午9:45,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来药家鑫案。

庭审过程中,虽然药家鑫的辩护律师一再辩护,表示药家鑫已经后悔,甚至声称其为激情杀人,药家鑫的同学也曾向法院请愿,请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是,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zhi权利终身。

一审被判处死刑之后,药家鑫提出上诉。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故意杀人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而在二审中,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一审认定药家鑫故意杀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处连续捅刺,将被害人当场杀死,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虽系初犯、偶犯,并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将审判结果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因此,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在陕西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药家鑫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其下场也堪称大快人心。

对于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故意杀人案,虽然因为其行径极端卑劣,犯罪极为凶残而轰动全国。但是,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意见所说的那样:

药家鑫仅因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倒后,为逃避责任杀人灭口,……其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

所以,全国人民对于药家鑫一案的判决无不拍手称好。很显然,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人们的道德观,人们普遍认为:如此凶残的行径如果依然做不到杀人偿命的话,那么,道德和法律意义何在?

所以,对于药家鑫,大家几乎一边倒的喊杀。然而,就在这种舆论的情况下,2011年5月,就在药家鑫被审判的过程中,西安市有5名教授联名呼吁免除药家鑫死刑,逆法律和舆论的潮流而动,5名教授的呼吁惊爆了一地眼球。

这5名教授的联名呼吁书是怎么写的呢?

呼吁书头一句是:刀下留人——不仅为了救赎一个罪恶的生命。

接下来,5名教授认为,中国的经济崛起和文明复兴不仅要有经济飞跃,同时“也需要人文复兴”,这当然没错。不过,对于“人文复兴”,教授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他们认为:“人文复兴需要我们拥有广阔的胸怀”。

那么,在五名教授看来,什么是“广阔的胸怀”呢?呼吁书有着明确的解读:“救赎一个罪恶的生命”,就是广阔的胸怀。

接着,教授们还对人文复兴进行了重新的解释,他们认为:文明更是一种对生命本身的尊重,一种对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的怀有仁慈之心的宽恕。

所以,根据5名教授的宽恕逻辑,他们得出这样一系列反问:

药家鑫犯下不可饶恕的罪恶,但是,我们一定要他一命偿一命吗?

因为他弄死人,我们就一定要弄死他吗?

这种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方式,是否是最文明的方式?

药家鑫不尊重生命,我们是否也要跟他一样冷酷?

所以,悲天悯人、似乎拥有极宽阔胸怀的教授们得出这样的结论:

杀了药家鑫,孩子心中的仇恨不会消失,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戾气。

不杀药家鑫,我们的仁慈之心彰显,我们的社会会多一份平和和宽厚。

甚至,他们还将药家鑫案一案与民族的仁慈和宽恕绑在一起,认为“我们想挽救的不仅是药家鑫年轻的生命,更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和和宽厚之心,我们这个民族的仁慈与和宽恕之道”。

所以,在呼吁书的最后,几乎立地成佛的5位教授这样的大声疾呼:

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

尊重生命,即便这条生命是罪恶的。

尊重人,即便这个人是罪人。

放下我们心中的那把刀吧。

一个孩子已经失去母亲了,就不要让另一个母亲失去孩子了。

这是我们最朴素的愿望。

这5名教授的联名呼吁书从头到尾,充斥着宽恕、仁慈、民族良心和悲天悯人。然而,细看之下,这封貌似悲天悯人的信的背后,却全是赤裸裸的诡辩和胡搅蛮缠。

5名教授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肆意指责对于药家鑫的审判,似乎在他们看来,药家鑫被判处死刑就是没有仁慈之心,没有平和宽厚的之道,是不尊重生命。

但是,他们似乎从没想到受害人的想法,在文中也没有提过一句受害人张妙。请问,这个无辜被撞伤却被拔刀捅死的受害人,谁来尊重?

如果像他们呼吁的那样轻而易举的宽恕药家鑫,那么,社会和法律的公平何在?就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莫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教授们难道不知道?显然不是。

5名教授究竟是谁呢?根据当时记者的采访,据说,5名教授都是来自西安的几家高校。其中的一位接受过电话采访的则是独立学者、作家,而且曾受聘于西安交通大学兼职教授和西北大学讲座教授的王新。

在接受采访时,王新再次表露了自己活佛般的慈悲:

这个事到现在必须有人站出来,我们五个人作为知识分子,为了不亏良心、为了良知必须发出声音,如果不表达观点,有可能良知的底线就会被突破。

然而,这个始终声称不亏待自己良心的高级知识分子,不知道是对于案件的过程不了解,还是对于两次审判的结论有异议。似乎在他看来,药家鑫依法被判处死刑,就是“昧了他的良心”,他就必须为了“良知”发出声音。

与此同时,他还一再声称,“真理就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并得出这样的结论: 药家鑫有自首情节,有忏悔行为,所以“有改造好的可能,就是个老实孩子”。

5名出身高校的高级知识分子,既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也没有参与侦办活动,哪怕对于庭审,他们也很可能没有当场旁听。但是,就这样一个既非专业又非当事人的教授们,却发出了完全违背法律和公众意愿的呼吁。

他们将自己的意愿视为“正义感和良知”,完全不顾法律和社会公平正义,就要求将这个极为凶残的故意杀人犯免除死刑。难道5位教授是个傻子吗?他们不知道他们的所谓呼吁完全违背法律和人民意愿吗?

其实并非如此,这五名教授的所谓呼吁其实一点都不新鲜,网上有人认为这5名教授呼吁是为了哗众取宠。也许并不乏这样的因素,但是,如果单单将呼吁书归咎于此,就太小看5位教授了。

事实上,类似这样的呼吁一点都不新鲜,这其实早就是民国时期众多教授、名人、乃至于大师们玩儿剩下的。

例如,民国时期,施剑翘刺杀孙传芳后因众多名人声援被特赦,郑金生的儿子郑继承杀掉张宗昌后,也因为名人干涉被释放。

为父报仇后被释放,似乎大快人心。然而,无论张宗昌和孙传芳是否该死,无可辩驳的事实是,私自杀人显然是违法违规,哪怕混乱如民国,杀人偿命也是铁律。

但是,就因为名人的干涉,他们纷纷被特赦。当然,如果说施剑翘和郑继成杀人因为特殊的历史节点,事出有因的话,那么,大名鼎鼎的网红名将张灵甫杀妻后被释放,则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辩驳。

1936年,仅仅因为怀疑妻子,张灵甫就悍然将妻子枪杀,并引起全国哗然,张灵甫也因此入狱。然而,因故意杀人后却没有被判处死刑的张灵甫仅入狱一年就出狱了,再次成为上校团长,而他出狱的理由,则是戴罪立功。

这个理由显然是十分可笑的,很显然,如果功劳可以作为赎罪理由的话,那么,那些战功赫赫的将领们是不是都可以肆意杀人?将国法置于何处?

然而,在混乱荒唐的民国,这样的事情却比比皆。因为,公知教授们可以轻而易举的获得高于普通百姓百倍的收入,同时,他们还有着“刑不上士大夫”的特权。

这大概也是如今许多公知们怀念民国的最重要原因。所以,5位教授的呼吁,也许本质上是原因是他们再次怀念起了那个对于他们来说如天堂般的民国,奢望着他们可以像士大夫一样不受刑,可以通过呼吁就改变法律。

所以,药家鑫也许只是个由头,他们不在乎是药家鑫,李家鑫还是王家鑫,他们在乎的,是对于曾经特权的追忆。这大概也是曾经备受人尊重的“教授”,却被网上许多人称之为“叫兽”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