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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房企业融资新政不是鼓励企业为楼市接盘

来源:18号小编鸭子 时间:2024-02-27 12:17 阅读

据权威的证券媒体报道,近日,证监会有关人士透露,对于涉房地产企业,证监会允许部分存在少量涉房业务但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在A股市场融资。

涉房企业融资新政不是鼓励企业为楼市接盘

涉房企业可以进行融资的具体的条件是:自身及控股子公司涉房的,最近一年一期房地产业务收入、利润占企业当期相应指标的比例不超过10%;参股子公司涉房的,最近一年一期房地产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占企业当期利润的比例不超过10%。

对于这一涉房企业的融资新政,不少人将其视为是房地产行业的利好。比如有观点认为,对于少量涉及房地产、但不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A股上市公司,如果其在资本市场融资不仅不会因为参予的收并购或交楼而受到限制,反而可能会受到鼓励,这将有助于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到“保交楼”或出险楼盘项目收并购,从而有助于房地产市场风险有序释放和平稳健康发展。但如果因为其(或子公司)参与了收并购和‘保交楼’,从而导致‘涉房’而无法在资本市场融资,这对于引入社会资本推进收并购和‘保交楼’,进而稳定房地产市场是非常不利的。

笔者以为,上述观点显然是对涉房企业融资新政的一种误读。涉房企业融资新政并不是鼓励上市公司来为楼市接盘,进而担负起楼市收并购和“保交楼”的使命,甚至担负起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的使命。实际上,早在2010年房地产市场走向火爆的时候,证监会在当年10月,就已暂缓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组申请,并对已受理的房地产类重组申请征求国土资源部意见。从这一年开始,涉房企业在A股市场融资的闸门明显收紧。

到了2018年10月,证监会推出两份针对A股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知识问答文件,对一系列市场关注的再融资问题予以详细解答。其中明确,为防止募集资金变相用于房地产业务,房企或涉房企业申请再融资的,暂不推进审核。这也正式宣告涉房企业A股融资暂停。可见,在股市资金流向楼市的问题上,证监会一直都是说“不”的。

这一次证监会为涉房企业融资开闸,并不是鼓励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从官媒的报道来看,涉房企业进行融资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要确保股市融资不投向房地产业务的前提。这意味着涉房企业融资的资金是不能投向房地产业务的,因此也就更加不能用融资的资金去房地产市场收并购和“保交楼”了,因而也就不存在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的问题。期待融资资金流向楼市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不仅如此,涉房企业融资新规对涉房企业的房地产业务规模也作出了明确的限制。即自身及控股子公司涉房的,最近一年一期房地产业务收入、利润占企业当期相应指标的比例不超过10%;参股子公司涉房的,最近一年一期房地产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占企业当期利润的比例不超过10%。这就意味着不是所有的涉房企业都可以重启融资。一些涉房企业要满足融资条件的要求,就需要剥离自己的房地产业务,将自己涉足的房地产业务控制在10%以下,这既包括地产业务收入,也包括房地产业务带来的利润对公司利润的贡献。可见,涉房企业融资新规是引导相关企业剥离房地产业务,而不是继续增加房地产业务。所以,对于涉房企业融资新规市场不要作出错误的解读,避免因此误导市场误导投资者。

而为了避免这种误读的出现,涉房企业融资新规有必要作出更明确的规定。既然涉房企业融资资金不得投向房地产业务,那么与此相关的就是,涉房企业在抛出融资方案后,企业的自有资金也不得继续投向房地产业务。决不允许涉房企业一边融资,一边将自有资金投向房地产业务。若允许这一现象发生,那么“涉房企业融资资金不得投向房地产业务”的规定就形同虚设了,因为涉房企业完全可以将自有资金投向房地产业务,然后又用融资资金补充自有资金,这就相当于融资资金借道“自有资金”的渠道流向了房地产市场。因此,必须作出相应的规定,严禁启动融资企业将自有资金继续投向房地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