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产假怎么界定?难产假怎么界定?
难产泛指在分娩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出现分娩过慢,甚至停止的状况。
由于难产对身体体力的消耗和伤害极大,所以在2014年最新颁布的产假规定中明确标注了难产者将享受额外的难产假。
但是具体难产假的标准还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不属于难产,是无法申请该假期的。另外,申请时要由医院出具相关证明。
苏州有小产假和难产假吗?
包含在流产假内。
女职工流引产假:
1.怀孕3个月内自然流产者,依据医疗单位证明,给予20-30天假
2.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的,给予42天
3.怀孕7个月以上的,90天
上环怀孕者作流产术后,凭医疗单位证明,给予20-30天假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国家新规定产假还有难产假15天吗
这也不是新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于2012年4月28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产前15天包括在产假之内,是国务院的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国家规定难产假是15天,广东规定难产假30天,公司如果只参照国家规定不按照广东省的规定,是否违法?
应按照广东省的规定,公司的操作不合法。包括,自开始放假之日起按自然日计算。
本文来源互联网,不代表18号网立场和观点,本站为免费信息提供,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m18cc.com/article/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