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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袁冰妍公司偷漏税被罚97万 迪奥第一时间清空相关动态

来源:18号阿玲 时间:2024-03-29 14:45 阅读

袁冰妍被罚款97.8万,网友呼吁封杀,工作室在线秒回——引言。

又一个明星陷入“偷税漏税”风波!

7月4日,女明星袁冰妍被曝光,所在关联公司“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为偷税漏税问题,被罚款97.8万元!

袁冰妍在娱乐圈算不上“顶级流量”,因此可能有些吃瓜网友不太熟悉。

演员袁冰妍公司偷漏税被罚97万

袁冰妍此前出演过《将夜2》《老九门》《琉璃》多部影视作品,但一直不温不火,直到《琉璃》大火,她的资源才慢慢好起来,算是处于上升期的小花。

袁冰妍所关联公司被罚款的原因是:“2019-2021年期间,该公司以企业资金为股东本人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共计815 万元。”

​这一笔815万元是“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给“公司法定代表人”袁冰妍的,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需要扣税的,也就是“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也就是说,袁冰妍收到这815万之前,应该扣除个人所得税815*20%=163万元。

​袁冰妍是扣费义务人,而她关联的公司“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应履行“代扣代交”的义务,实质上就是她本人没有缴税。

​明明发生于2019-2021年的偷税漏税,袁冰妍及所在公司都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补齐税款,但袁冰妍迟迟没有缴纳税款,于是等来了税务机关对袁冰妍方进行处罚97.8万的通知。

​而就在袁冰妍漏税漏税事件曝光前一天,也就是7月3日,袁冰妍似乎感知到什么,退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的职位。

​“重庆丽妍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从“袁冰妍”变成了“张纯”,“大股东”从“袁冰妍”变成了“顾伟”。这一招偷梁换柱,属实把偷税漏税玩明白了。

那么问题来了,如今袁冰妍已经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了,是否还需要承担偷税漏税的责任呢?

​答案是需要,因为袁冰妍漏税漏税是发生她在职期间,即使明面上退出了“法定代表人”,依旧难逃税务机关的追责。

​袁冰妍偷税漏税曝光之后,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网友发出了疑问:为什么明星们挣那么多钱,还要偷税漏税啊?

​还有人认为袁冰妍被罚款金额“97.8万”,这在“日薪208万”的娱乐圈根本不算什么,看多了以“亿”为单位的漏税漏税,袁冰妍这种量级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注意,袁冰妍偷税漏税的金额是815万,应缴税163万,罚款才是97.8万!

袁冰妍的热搜词条还是混淆了金额,让吃瓜群众还以为仅仅是“97.8万”的事情呢。

因此,还是有部分网友认为“偷漏税税的明星应该被封杀”,虽然金额对比某伦不算多,但错了就是错了,袁冰妍应该承担起一切后果。

​袁冰妍漏税漏税已有一两年的时间,期间一直没处理,直到偷漏税款新闻曝光后,袁冰妍所在工作室才在线回应,第一时间道歉。

​袁冰妍工作室声明有3点:

1、公司已及时缴纳款项;2.公司认识到错误,以后经营会落实整改;3.占用公共资源,表示歉意。

​尽管袁冰妍工作室已经回应很迅速了,但网友们并不满意,毕竟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袁冰妍本人都没有出来回应,实在说不过去。

​有网友认为,道歉也没用,如果人人只要道歉就可以了,那某伦也可以被放出来了。

这两年来,娱乐圈的明星们偷漏税款也是屡见不鲜了。缴税是每个中国公民的义务,为什么明星们还是要存侥幸心理偷税漏税呢?

​前有某冰冰和某爽,后有某伦,这几位都是重量级,他们的下场大家也看到了,无一例外被封杀了——

影视作品统统下架,代言纷纷解约,还要面临巨额罚款,而且都是一夕之间的事情,根本没有反应时间,不是几句道歉就能完事的。

​袁冰妍的事业刚有点起色,接下来还有几部电视剧,比如搭档杨幂和龚俊的《狐妖小红娘·月红篇》,还有二搭刘学义的《落花时节又逢君》,整体资源还不错。

​而截止发稿前,袁冰妍身上两个代言,一个美妆品牌,一个是奢侈品迪奥代言,前者已到期,后者官博已经将该条代言动态设置了权限,已经看不到了……

​以上几位“前辈”的下场,圈内的明星应该也应该警醒一点,非要等到事情曝光被封杀,才能意识到错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