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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明星为何能走红 登上热搜

来源:18号鸭子 时间:2024-04-10 23:07 阅读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eso这个最近红起来的网红组合,他们以“低配版exo”活跃于网络平台,所谓“低配版”颜值低配版,不仅五官上有些相似之处、妆容也尽力模仿、团名和exo高度相似、甚至连他们的名字都改得相似,比如:鹿哈、王二博、张艺西之类的。这种山寨程度和杨迪当初那些模仿秀可不太一样,但这些同样并非什么新鲜事了,娱乐圈早年比这玩的更过分。

山寨明星为何能走红 登上热搜

现在的歌坛大姐大那英当年就是模仿并翻唱苏芮而出道的,苏芮80年代时一首《酒干倘卖无》唱哭了两岸三地、后续又推出过《谁可相依》《跟着感觉走》等至今多部都耳熟能详的歌曲。而那英那个时候正饱经挫折,光是考沈阳歌舞团就考了三次,好不容易上岸也一直在给他人伴唱,直到1988年遇到谷建芬,给她取艺名“苏丙”并且大量翻唱苏芮的歌曲,次年又变身“苏冉”出版磁带《不变的心》,但她的唱功确实不错,此间拿了不少大奖,1993年时更是和正版苏芮一起登上了春晚的舞台合唱《携手同行》,现在的那英早就抛掉了盗版苏芮的名头,在歌坛也早就有了稳固的位置。

回到eso事件,只觉得感慨,这些人如果不是因为故意打低俗擦边球、满嘴脏话、故意卖丑其实也不至于引发网友这么大的恶意,但也正如“鹿哈”自己所表达的他出生贫穷、文化程度也不高,他知道自己不像鹿晗还要故意模仿不对、但登上热搜了却还是感觉自己运气很好。他们凭借模仿也在网络上赚到了不少钱,只是exo正版成员都锒铛入狱了,一个山寨品又能走得有多远呢?没有真正的实力、没有独特的标签,在这个日新月异、淘汰速度越来越快的网络时代里,这样的组合注定只能红一时。

因为“山寨”明星,ESO组合在走红的同时也引发大量争议。有网友认为他们搞笑好玩,也有很多人表示这是碰瓷、哗众取宠,还有人提出,如此模仿明星,是否涉及侵权?

对此,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辉接受中新文娱采访时指出,EXO作为韩国男子流行演唱组合,鹿晗、黄子韬、张艺兴等中国明星曾经加盟,在公众尤其是年轻人群体中有一定影响。ESO组合模仿EXO组合的名称,又模仿鹿晗、王一博、张艺兴、林俊杰等流量明星,取名鹿哈、王二博、张艺西、林俊绝等名字,这种模仿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标志混淆行为,或者叫仿冒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中辉律师表示,商业标志混淆行为,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擅自利用与他人商业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使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发生混淆,或是明示或者暗示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与他人存在某种联系而发生混淆的行为。一般在习惯上将其称为“仿冒行为”。

在张中辉律师看来,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