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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老人漏结75元土猪肉被超市罚款2万元

来源:18号小编鸭子 时间:2024-04-10 23:10 阅读

  惊讶,10月21日晚,在浙江的宁波,有一个老人,在超市购买了很多东西,在自助结账时漏扫了75元的土猪肉,被宁波这个超市的工作人员,罚款2万元。

浙江宁波老人漏结75元土猪肉被超市罚款2万元

  老人说,兜里没有那么多钱,只有3000多元,于是,就把这些钱全部转到这名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上,超市的做法让人大跌眼镜,超市让老人签了一份协议,就是自愿协议,面对这样的情况,网友有了两种说法。

  对于这件事情,有些网友说,如果老人是惯犯,那么这样的处罚,也没有什么很大的问题,如果老人是忘记少了,不应该滥用私刑,个人是不能采取这样的形式,对别人进行处罚,只有行政机关才拥有行政处罚权。

  当然了,对于行政处罚的规则,这种处罚决定是超市工作人员的个人意志,他将对老人的罚款,全部转到了个人账户,这已经是构成了恐吓敲诈勒索罪。

  老人迫于自己理亏的情况下,接受了处罚,那这种行为,超市已经构成了侵犯他人的消费权。如果老人是经常做这样的事情,那么我觉得,这样的罚款还是罚的太轻了。

  后来,在这个老人的家人报警之后,警察介入之后,将超市提供的视频,以及一些事情经过,发现这个老人不止一次,在自助收银机支付时有漏扫的嫌疑。

  因此的话,超市方出具了谅解书,并且将这个罚款退回了。我觉得,超市在这样的做法当中,是值得我们点赞的,他们还是挺善良的。

  对于这样的事情,完全可以杜绝,比如说,超市多用一些人手,进行手动扫码,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当然了,老人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偷盗,已经是违法的行为了。在这里,也是劝告大家不要贪小便宜,贪小便宜的人,最终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朋友们,对于这样的事情,你们是怎么看待的?你们觉得,超市工作人员,私自对这个老人,进行罚款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