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有温度”的行政处罚。我首先得为警方实事求是的态度点个赞!执法为公,立警为民,不仅仅体现在严厉打击犯罪方面,更多的还要体现在为民服务,为民解忧方面。河北保定警方的这种处罚方式,充分体现出“立警为民”的宗旨。
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白沟新城分局官方账号(@白沟新城公安网络发言人)中午发布的微博称:
感谢各位网友对本案的关注。经核实,该名男子因驾车持刀闯卡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并造成一定程度社会危害性,但公安机关考虑其特殊情况,仅对其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另外,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帮助之下,孩子的奶粉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
在此也提醒广大网友,在遇到生活困难时应当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求助,绝不能采取该人这种激烈的方式,否则只会害人害己;公安机关也一定会在确保严格执法的同时,尽全力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
这种提醒非常有必要,因为违反相关规定与违法、违法与犯罪的边界并不是十分明确,你一旦越界就有可能给自己的生活、工作带来大麻烦。
在2020年武汉发生疫情期间,我曾上报过题为《行使警察权威,应兼顾谦抑性》的社情民意,认为对于一些轻微的违法案件,警方处罚当事人虽然有其正当性,甚至也有其合理性,但未必真的有必要性。比如一些疑似辱骂警察的案件,可以让其删帖并公开道歉,就能起到教育警示和惩戒的作用,毕竟被拘留是守法公民一生的奇耻大辱,过度处罚会加剧警民对立。此外,因疑似辱骂警察被拘留,也不符合“过罚相当”的原则。
因此呼吁,公安机关在行使警察权的时候,应该借鉴刑法中的“谦抑性原则”,即“必要性原则”。因为警察权不仅单纯行使同犯罪作斗争的行政权,更要行使保障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权益的保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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