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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应潮州女子当街被猥亵

来源:18号小编鸭子 时间:2024-03-13 16:33 阅读

11月16日,在广东省的潮州,有一个女子,被陌生男子当街猥亵,好心人冲出来之后,一脚将这个男子踢开。

警方回应,嫌疑人已经被控制,这个女子被猥亵的时候,连续叫了好几次救命。警方称,怀疑这个施暴的男子,有精神疾病,已经将其送往精神医院,接受强制治疗。

对于这样的事情,很多的网友就问,精神病人犯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在这里的话,经过了解,以及结合法律来分析,精神病人犯罪,是属于一种特殊的犯罪主体。

有一些精神病人,并不能辨认,还有控制自己的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别人造成了伤害,危害到了他人。

经过法定程序鉴定,以及确认,这是一个精神病人,在很多种情况下,是不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要让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还有治疗,在必要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进行医治。

对于内容中的这个男子,有可能是间歇性的精神病,如果,他是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他应当负刑事责任。

有一种情况,就是说,精神病人还没有完全丧失辨认能力,还具有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是说,作为精神病人,因为精神失常的原因,可以考虑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也就是说,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一些危害,经过相关部门,进行确认以及鉴定之后,情况属实,精神病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这个女子,在叫救命的时候,有两个男子驾车经过,男子看到情况不对,直接下车,车上的另外一个男子,也从车上下来。

这两个好心人,下了车之后,直接将犯罪嫌疑人一脚踢开,踢开之后,又追着这个犯罪嫌疑人,最后的时候,来了好几个人,将这个嫌疑人制服。

对于这件事情,总结出一个道理,在路上遇到危险的时候,一定要大声呼救,这个女子真的很幸运,遇到了这样两个好心人,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自己还带着两个孩子,这两个婴儿还在旁边。

有精神疾病的患者,一定要让他们的监护人照看好,实在不行的话,采取强制的措施。朋友们,觉得我说得有道理的话,可以点赞支持一下,或者评论,收藏,关注,转发,让更多的人看到,精神疾病,不应该成为逃脱法律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