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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调包18瓶茅台无人喝出异常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真亦假时假亦真”!

来源:18号好累 时间:2021-11-23 20:45 阅读

11月23日,“服务员调包18瓶茅台无人喝出异常”引发网友热议。

据齐鲁晚报报道:近日,济南的高先生报警称从饭店回家后,发现自己带去饭店的茅台被人调包。当时自己带了4瓶茅台,吃饭的时候喝了2瓶,剩下的2瓶带回家后发现和之前储藏的酒有差异,生产日期不一样。

服务员调包18瓶茅台无人喝出异常

【服务员里应外合,客人没喝出异常】

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发现,在服务期间,马某多次离开自己负责的包间,返回自己的更衣室,而王某则从离开自己负责的包间跑到高先生所在的包间端茶倒水。如此反常的举动,让民警觉得两人十分可疑。

果然,接下来的调查中,民警在王某所负责包间、洗手间的马桶后面发现了3瓶茅台。经高先生仔细对比,正是他带到饭店那4瓶茅台中的3瓶。

民警介绍;他们分工明确,客人进了谁的包间,谁就用假茅台调包,另一个人则负责打掩护。

马某称他把第2瓶换成了事先准备的假酒,当时客人喝后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马某:真酒被以1300元的价格回收】

另据荔枝新闻视频报道,经查,马某和王某用来调包的假茅台都是从一个姓刘的人那里拿来的。

马某说自己当时在老家开挖掘机,活不是很多,也挺闲,但挣不到什么钱。

后来刘某告诉马某,他能提供假茅台,马某换到真酒后给他,就能换得1300元。于是马某应聘了一家饭店的服务员,按照刘某教的办法,他多次趁客人不注意进行调包,马某先后十多次一共替换了18瓶客人的茅台酒。

因觉得一个人干不保险,马某就找到了王某,随即两人开始合伙作案。马某称王某换了一次就被客人发现,目前两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民警正全力追捕在逃的刘某。

近日,山东济南,男子高先生(化名)跟朋友聚餐遇到一些奇怪的事情,之后报警超市,请朋友吃饭带去酒店的茅台酒疑似被掉包。原来当天高先生和朋友聚餐带去四瓶茅台酒,席间只喝了两瓶,回家后发现剩下两瓶有问题。民警调查后,锁定酒店服务员马某,在一房间马桶后发现1瓶被掉包的茅台酒。民警立即将另一嫌疑人王某抓获,并在垃圾桶夹缝找到其余2瓶被掉包的酒。经查,用来调包的假茅台酒来自刘某,三人曾在同家酒店打工。马某多次趁客人不注意调换茅台酒,一共掉包18瓶,之后马某又找到王某合伙作案,目前两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嫌疑人交代掉包的真酒以每瓶1300元卖给刘某,在逃刘某警方正在全力追捕中…(素材来源于中国网资讯,笔者稍作整理)

1.真的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要说,本案中涉案三人,这些人真的是很聪明,知道茅台价格高,通过调包进行倒卖有钱可赚,不过显然聪明耍巧聪明,却没想到露出了马甲,最终也被抓,即将面临牢狱之灾了…

2.目前,本案就涉及的法律问题而言,从目前披露案件情况来看,酒店的工作人员马某利用服务员的身份,在为客人提供参与服务过程中,趁客人不注意通过假酒调包换走真茅台,进而进行倒卖谋取差价,有关行为无疑已经构成犯罪,构成盗窃罪。

当然,可能会有网友提出不同的疑问,认为相关人员涉嫌诈骗罪,分析指出服务员利用顾客微醺时将茅台酒掉包成其他品牌酒,顾客因为意识不清醒而直接喝了被掉包的酒,却没有察觉自己喝的是其他品牌的低价酒,中间存在“被骗”的环节。

也就是说,服务员利用包装的假茅台酒骗取了客人的信任,进而没有察觉而直接喝了被掉包的酒,相当于顾客将茅台酒与其他品牌酒的差价“交付”给了服务员,这样看来,有关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实际上,就调包行为构成何种罪名确实存在较大争议,就盗窃罪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来分析:盗窃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同时在窃取他人财物的时候,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或者具有一定的犯罪情节。而诈骗罪则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然后利用欺骗的手段,使受骗人基于受骗而含有一定自愿性地交出财物给行为人。

可以看出,是否存在虚构虚假事实,欺骗他人、以及被害人是否基于“自愿”处分财产要素是区分诈骗与盗窃的关键。

本案中,服务员利用处于客人微醺的状态,将茅台酒掉包成其他品牌的酒,客人没有察觉而直接喝了被掉包的酒,相当于顾客将茅台酒与其他品牌酒的差价“交付”给了服务员,但是顾客却不自知,这其实就是处分财产的行。

至于是否存在欺骗行为,服务员将其他品牌的酒用茅台酒外装壳包装上,然后利用顾客不清醒的状态时送上去,顾客以为自己喝的是与包装壳无异的茅台酒,但实际喝的其他品牌的酒。这就相当于在A商品中包装塞入B商品的,然后顾客误认为包装的B商品与A商品相同,然后不自觉地把其中的差价“交付”给了服务员。在此存在学理争议,如果认可A商品与B商品整体性处分的,成立诈骗罪;如果不认可A商品与B商品整体性处分的,成立盗窃罪。

换句话说,在本次案件中,服务员马某利用顾客微醺的状态,将其他品牌的酒装入茅台酒中掉包,顾客因为意识不清醒而没有察觉,相当于顾客将茅台酒与其他品牌酒的差价“交付”给了服务员。如果认可整体性处分原则的话,即将其他品牌酒与茅台酒看做整体,服务员的行为可能就涉嫌诈骗罪。

如果不认可整体处分原则的话,即不将其他品牌酒与茅台酒看做整体,那么服务员的行为可能就涉嫌盗窃罪。

其实,对相关人员究竟是构成诈骗罪或者是盗窃罪,进行解读、分析不仅具有学理意义,而且在实践中对定罪量刑具有重大作用。

事实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的基本刑期是3~10年有期徒刑,而盗窃罪的量刑相对较轻,基本刑期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样来看的话,作为服务员马某及其辩护律师,当然倾向于有关行为构成盗窃罪。

3.在此之外,本案中,酒店的服务人员马某多次趁客人不注意调换茅台酒,而其中用来调包的假茅台酒来自刘某,多次得手之后,马某又找到王某合伙作案,并且三人曾在同家酒店打工。可以看出,在此过程中,马某、王某、刘某等人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实施了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规定,就属于典型的共同犯罪。

近日,山东济南,高先生报警称自己带去饭店的茅台被人调包,饭店服务员马某和王某很快被抓获。经查,用来调包的假茅台都是从一个刘姓男子处拿来的,一瓶真茅台回收价格是1300元。

马某应聘饭店服务员后,多次趁客人不注意进行调包,共替换了18瓶茅台酒,期间没有客人喝出异常,他还找来王某合伙作案。

目前,两人已被刑拘,在逃的刘某正在被追捕。

据了解,今年以来,类似案例并不少见。

浙江3名酒店服务员调包29瓶飞天茅台

7月11日,浙江温州,市民高先生在杨府山附近一酒店与朋友聚餐,自带了一瓶2014年出厂的飞天茅台酒,交由服务员保管。之后,高先生在座位上无意间瞥见服务员将什么东西藏在了衣服下。

高先生起疑,前去查看时发现,该服务员衣服内藏着的正是自己带来的那瓶茅台酒,而桌上还摆着另一瓶“茅台”。经过仔细查看,高先生怀疑这是一瓶假酒,正想找酒店经理时,这名服务员挣脱高先生的控制,迅速逃离了现场。

接警后,警方通过侦查发现,除了现场逃逸的男子邓某,店里还有另外两名服务员也不见了踪迹,且这两人均来自广东省雷州市,是邓某老乡。

通过侦查,警方发现邓某等人坐车离开温州,一路往广东方向潜逃。7月19日,民警赶到广东雷州企水镇,将嫌疑人邓某等3人抓获。

据邓某等人交代,短短半个月内,他们三人相互掩护,共调包29瓶500毫升装的飞天茅台酒,并在7月11日凌晨,驱车前往杭州一酒水回收点,将酒以每瓶2600至33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变卖,共获利8万余元。

湖南某酒店服务员调包顾客6瓶飞天茅台

据上游新闻,9月9日下午,一篇《匪夷所思:昨晚,长沙凯宾斯基酒店员工“调包”偷换了顾客整箱飞天茅台!》文章在网络上流传。网文称,临近教师节,顾客刘先生为感谢师恩,花费4万多元购买两整箱共12瓶原装“飞天茅台”,带到位于湖南长沙雨花区的凯宾斯基酒店中餐厅就餐。当他结账时发现自己带来的茅台被调包,随后报警。

上述文章提到,教师节前夕,刘先生邀请自己的老师们到长沙凯宾斯基酒店中餐厅赴宴,花费4万多元,专门购买了两整箱共12瓶原装“飞天茅台”,带到酒店四楼中餐厅。

文章提到,宴席在8日下午6点半开餐。快吃完时,刘先生到餐厅收银台结账,并准备把剩下的一件“飞天茅台”酒带回。刘先生从替他保管的一名男服务员那里搬剩下一箱“飞天茅台”时,细心的他留意到外包装纸盒有点不对头,马上用手机查询编码,一查就发现不对,于是要求那名服务员把客人已喝过的6瓶“飞天茅台”瓶帽拿回来查验,因为瓶帽的塑料膜上也有编码。那名服务员说已经扔了,被当作垃圾清理出去了。刘先生说,清出去了也没关系,找回来就行,服务员说马上去找。

等待中,刘先生把中餐厅领班叫过来,结果这名领班又在餐厅垃圾桶里找来了6个“飞天茅台”的瓶帽,但这6个瓶帽都是假冒的。

正在这时,之前那名男服务员从外面回来,带回6个原装“飞天茅台”瓶帽。这样一来,领班和男服务员拿来的真假“飞天茅台”瓶帽,一共变成了12个。

事情更加扑朔迷离了,刘先生选择报警。

“太突然了,出现这个情况我们感到非常遗憾,也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9月9日下午,长沙凯宾斯基酒店公关部王女士向记者介绍,目前警方已立案,针对消费者反映的用餐经历,酒店方正在配合警方取证调查,“我们在等待警方公布结果,待结果出来会给公众一个情况通报。”

包房服务员藏裤腰“偷梁换柱”

11月13日,济南历下公安分局奥体中心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服务员偷换客人自带茅台酒的盗窃案件。11月13日晚上,在济南某饭店就餐后,回到家的高先生拨打110向济南历下公安奥体中心派出所报警求助。原来当晚,高先生与朋友聚餐,期间从家中自带四瓶茅台酒,席间只喝了两瓶,回到家中之后发现带回的两瓶茅台酒出了问题,怀疑被调包替换。

11月18日,记者从济南历下公安奥体中心派出所获悉 :日前,民警抓获了两名用假茅台酒“偷梁换柱”牟取暴利的饭店服务员。

“如果不是我对酒的生产日期、批号有印象,还真没发现。”11月13日,在济南某饭店就餐后,回到家的高先生拨打110向济南历下公安奥体中心派出所报警求助。

原来当晚,高先生与朋友聚餐,带了四瓶茅台助兴。“四瓶茅台,高先生和朋友喝了两瓶,剩的两瓶他就带回家啦。”11月18日,济南历下公安奥体中心派出所韩伟向记者介绍。回家后高先生发现了异常:带回的两瓶茅台外观上有些异样,“高先生买了一箱六瓶茅台,带回家的两瓶茅台不仅外观,与箱内剩余的两瓶茅台在生产日期和批号上也有明显差异”。

于是,高先生怀疑自己带到饭店的茅台被人调了包。

接警后,济南历下公安奥体中心派出所迅速到场调查,并锁定了该饭店的两名男服务员马某和王某。

果然,接下来的调查中,民警在王某所负责包间、洗手间的马桶后面发现了三瓶茅台。经高先生仔细对比,正是他带到饭店那四瓶茅台中的三瓶。

今年20岁的马某在该饭店做服务员,他发现有客人会带茅台来聚餐,而且如今的茅台价值不菲。于是,马某就动了歪念,想趁客人喝多时,用假茅台将真茅台替换掉,以此牟利。为了掩人耳目,马某还拉该饭店另一名服务员王某入伙。

“王某知道此举是违法行为,但为了赚钱他打算冒冒险。”民警介绍;他们分工明确,客人进了谁的包间,谁就用假茅台调包,另一个人则负责打掩护。

11月13日,马某发现高先生带着四瓶茅台进入自己负责的包间,就让王某来此包间端茶倒水,他则跑回更衣室,将事先藏好的假茅台藏进衣服带至包间内,将真茅台调包后藏在洗手间马桶后面,“趁着王某打掩护,马某如法炮制偷走了三瓶真茅台”。

值得一提的是,高先生等人喝了一瓶真茅台后,又喝了一瓶马某替换的假茅台,而醉意不小的众人竟然没有发现。

得知高先生打电话到饭店前台询问后,做贼心虚的两人把藏匿在洗手间马桶后面的三瓶真茅台转移到了另一个包间,试图逃避警方追查。没想到,济南历下公安奥体中心派出所的民警迅速出击,仅仅俩小时就将两名嫌疑人人赃俱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