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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告 为什么两个协会都是在河南起诉?

来源:18号姐姐 时间:2021-11-24 16:31 阅读

11月24日,有网友称,潼关肉夹馍协会以商标侵权为由在全国起诉了数百家餐饮店。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截至目前,该协会的开庭公告已有200多条,且集中在最近半年。

该协会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是正常维权,从2月开始在全国逐省起诉,目前起诉到河南,并将会公开回应网友质疑。潼关县商业局工作人员称,他们正在对此事进行开会协商。

卖肉夹馍带“潼关”二字成被告

商户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告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有240条开庭公告,其中209条为原告,起诉理由主要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而被告遍及全国,有广东、河南、吉林、天津、山西、安徽等省份。上诉开庭公告的开庭时间均分布在2021年7月至12月。除此之外,在已经结案的11项中,有8项均以潼关肉夹馍协会撤诉告终。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欲打开潼关肉夹馍协会登记官网查询,却发现该网站全屏均被竖着滚动的绿色“无良协会”字体覆盖。随后记者再点击该网址则显示“403错误,无法打开”。

河南漯河郾城区城关镇好姐妹土豆粉店为被告之一,24日,土豆粉店老板孙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3日她与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官司开庭审理,该协会提出要么赔偿5万元并停止使用有关“潼关肉夹馍”的相关招牌及装饰,要么得到授权并加盟,而加盟费为一次性12000元,授权费则每年缴纳4000多元,孙女士认为此举不合常理,不接受调解。23日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

广东佛山的一家小吃店老板郭先生也接到了被起诉的通知,潼关肉夹馍协会要求他赔偿8000元,目前,郭先生已经支付赔偿了结此事。

河南洛阳一家商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若需要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字号,需要交99.8万元。

对此,不少商户和网友都提出质疑,潼关是地名,肉夹馍是一个通用的商品名,而且肉夹馍已经成为全国性小吃,突然得知“潼关肉夹馍”被注册为商标,还要交钱才能使用,很不能理解。

法律博主张新年律师在微博公开质疑称,逍遥镇胡辣汤商标维权事件,经当地产业中心责令暂停。潼关肉夹馍协会又打响商标维权战,在全国发起几百起诉讼,假如这个协会胜了,兰州拉面、沙县小吃、山西刀削面…会不会起而效之?在张新年律师发起的投票中,139人参与,116人投了“滥诉之举,影响恶劣”。

协会回应:若认为是诬告可走法律程序

24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潼关肉夹馍协会,工作人员说:“我们这个打假维权从二三月份就已经开始了,因为我们是一个省一省挨着走的,刚到河南,所以河南这边给我们的舆论压力特别大。”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正在准备相关资料进行公开回应,如果有人认为是诬告,对方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

潼关县商业局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已就此事开会商议,目前还在处理中。

网站“老潼关小吃协会”网站发布的一份《关于对违规、违法、侵权行为追贵的声明》显示,“潼关肉夹馍”商标为我协会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注册商标,该协会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号为:第14369120号。该声明称,在陕西省内及国内其它地区出现了个别“潼关肉夹馍”山寨店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本协会的商标权。希望“山寨餐厅”停止使用“潼关肉夹馍”注册商标、商号以及门头外观。并希望美团、大众点评、百度糯米、饿了么等网络平台下架相关违规店铺。

公开资料显示,“潼关肉夹馍”商标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现为第三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自11月21日开始,近日,河南几十家小吃店商户反映,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想要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缴纳99800元,据AI财经社调查发现,不仅是河南,该协会有超过200条开庭信息,被告遍布全国各地。

24日上午,潼关肉夹馍协会官网疑似被黑,网站背景已经变成黑色,且满屏闪烁着“无良协会”的绿色字体。

天眼查App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本5万,法定代表人为王华锋,业务范围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

知识产权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持有方便食品类“潼关肉夹馍”商标,该商标于2014年4月申请,并于2015年12月完成注册。此外,该协会近年来一直在申请注册“老潼关”“潼关肉夹馍”等商标,国际分类为餐饮住宿、广告销售,但目前相关商标状态多为无效及等待实质审查。

据天眼查显示自2021年7月29日至今,老潼关肉夹馍有超过200条开庭公告、11条法律诉讼、18条连信息,案由均为侵害商标权纠纷。

AI财经社发现,其协会官网悬挂着一则《对于违规、违法、侵权行为追责声明》的声明,声明称对于“潼关肉夹馍”商标享,本协会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声明时间为2018年4月8日。

在洛阳涧西区经营33年小吃店的张师傅,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年近六旬的他,会因为自家小店里的小吃“潼关肉夹馍”,被一纸诉状告上法庭,通过法院他了解到,在洛阳有近60位小吃店主和他一样的遭遇,原告都来自陕西潼关县——潼关肉夹馍协会。“这家小店一个月的收入,刚好够我和老伴的医药费,是我们的‘救命钱’。”23日,面对原告3万元的追偿,一筹莫展的张师傅向大河报头条帮忙记者求助。

求助

小吃店主接法院传票被诉“潼关肉夹馍”侵权

23日,记者来到位于洛阳市涧西区景华路和长安路交叉口,张师傅的小李米皮店在路口,鲜明的红色招牌上,黄色的三十年老店赫然醒目。招牌下方写着米皮、凉皮等售卖的内容,在土豆粉和肉夹馍中间,有明显的缺字位置。

“收到传票的第二天,我就把潼关两个字给抠下来了。”指着招牌,张师傅无奈地说。

10平米的小店,被分割成烹饪区和就餐区,四张四人位的长桌分列两排,小店被挤得满满当当。

张师傅介绍说,这家不起眼的小店,以他老伴的姓命名,开了33年。“之前开在长安路上,2004年市场改造我们搬到新址,便是现在的位置。”张师傅告诉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在新址小店也延续了17年之久。

据张师傅描述,今年年初,店门头的招牌粉饰一新,张师傅给“肉夹馍”三个字前添了“潼关”二字,而店内的价目表上,在肉夹馍的门类前并无潼关二字。张师傅介绍说,价目表一直没有变过,一直只有肉夹馍三个字。

△张师傅小店内无其它“潼关肉夹馍”字样

张师傅患有脑梗,老伴患有糖尿病,小店虽小,却是老俩唯一的经济来源。“一个月抛去成本,只能挣1、2000元。”张师傅告诉记者,他和老伴一个月医药费1200余元,都指着这家小店,挣得老俩的“救命钱”,没想到却会因为“潼关”二字要面临巨额赔偿。

10月21日,张师傅收到了老城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因为小吃店招牌上的潼关肉夹馍二字,潼关肉夹馍协会将其告上法庭,主张张师傅停止侵犯其第1436912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其3万元经济损失。

当天,张师傅立即抹掉招牌上的“潼关”二字,随后便自己当起“律师”四处搜集证据,做成厚厚的一本申诉材料并于11月16日前往老城区人民法院应诉,“我们实在没钱,请不起律师。”

恰逢疫情该案线上开庭,张师傅也没有见到原告一方。

遭遇

洛阳近60家小吃店主因“潼关肉夹馍”成被告

在准备应诉的过程中,张师傅结识了洛阳多位小吃店店主,他们都陆续接到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诉状,在洛龙区经营米线店的于师傅便是其中之一。

于师傅告诉记者,他于今年10月20日收到老城区人民法院的传票。而在此时,店里的“潼关肉夹馍”字样早就踪迹难觅。

2015年7月,于师傅和妻子开了米线店,特色有“于师傅潼关肉夹馍”。店门楣的招牌上写着于师傅潼关肉夹馍字样,店内的宣传画有网上下载来的关于潼关肉夹馍的宣传,装肉夹馍的袋子是定制的“于师傅潼关肉夹馍”字样。今年7月,店招牌上的潼关二字因店员打扫卫生不小心弄掉落了,一直空着,“今年国庆前夕,社区的人说招牌不全不好看,我们就加了香酥二字上去”,店内的潼关肉夹馍宣传画也随之撤掉,装肉夹馍的纸袋也更改为于师傅香酥肉夹馍。

我们在网上查到,潼关肉夹馍协会是2016年登记的,“我们在他们协会注册之前便使用了这一名称,而且在收到传票时已经不使用了。”于师傅说,莫名被告上法庭,他和妻子都觉得震惊和委屈。

于师傅告诉记者,,“目前在洛阳潼关肉夹馍被告群就有48个人,还有很多人没加入,不完全统计有60多位。”于师傅说,而在沟通的过程中,他们发现在河南、长沙等地,都有店主有相同的遭遇,“我所加入全国范围内被告群有281个人。”

于师傅告诉记者,洛阳的店主大部分集中在11月开庭,“群内一些店主提供信息,有原告律师不断找到他们协商赔偿价格,一开始说5万,后来降到1万八,多个回合下来律师居然说那5000也可以。”

“这不是瞎糊弄呢?”张师傅提出质疑,他在搜索证据的时候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注册资金只有5万元,而他们大规模的起诉小微店主,普遍追偿3至5万元,“这已经超出了维护知识产权的范围,这是‘恶意敛财’。”张师傅质疑说。

回应

潼关肉夹馍协会:接受采访可以,去找我们主管单位

记者留意到,针对张师傅的传票上,潼关肉夹馍协会主张张师傅停止侵犯其第1436912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除了上下两个部分,上方为一个logo,因印刷问题难以看清,下面为一个潼关肉夹馍五个字并配有“—TONG GUAN ROU JIA MO—”字符。

记者查询天眼查了解到,潼关头夹馍协会成立登记日期为2016年6月6日,注册资本5万元,登记管理机关为潼关县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为潼关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宗旨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住所为潼关县十三花肉夹馍。

记者留意到,在天眼查链接的开庭公告中,涉及内蒙古、河南、浙江、吉林等全国多地共210条开庭公告,潼关肉夹馍协会均为原告,案由为“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等。

有关潼关肉夹馍协会知识产权的商标信息共有13项,包括“老潼关”“潼关肉夹馍”等无图案仅文字和拼音字符的商标,分类涉及餐饮住宿、广告销售等10个商标,其商标状态或为商标无效、或为等待实质审查。

而与该协会起诉张师傅的第14369120号注册商标非常相似的两个商标,分类涉及方便食品和餐饮住宿两项,商标状态为商标无效。而唯一一个商标状态为注册成功的,注册号为:14369120,分类为方便食品。

那么,潼关肉夹馍协会大规模起诉像张师傅这类小微店主的初衷是什么?作为其业务主管部门,潼关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是否知晓?

记者拨通了潼关肉夹馍协会的注册电话,一位自称一餐饮公司工作人员的男士接电得知要找潼关肉夹馍协会,便给了记者另一个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联系上潼关肉夹馍协会工作人员王先生,得知记者希望采访,王先生称接受采访没问题,但该协会是一个社会团体,采访需要走正常手续,需要记者找上级主管单位。当记者问及具体需要哪些手续,找哪个单位,王先生:“应该是民政局吧。”尔后王先生又补充道,该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潼关县商业办”。

记者辗转联系到潼关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刘先生接听电话并表示,该单位下属确有潼关肉夹馍协会,对于采访他需要请示领导后回复,并留下了记者电话。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接到相关回复。

随后,记者拨打了潼关县政府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其本人听说过该县有潼关肉夹馍协会,并给了记者社会组织管理科的电话,详细需要咨询该科室工作人员,记者多次拨打均未有人接听。

律师

“潼关肉夹馍”商标权的真正归属有争议

前有“逍遥镇胡辣汤”,后有“潼关肉夹馍”,针对张师傅的遭遇,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盛梦鹤认为,潼关肉夹馍的知名离不开全国各地小商小贩的努力,因此“潼关肉夹馍”商标权的真正的归属其实也是有争议的。并且,“潼关”是地名,使用地名来标注服务来源,也有观点认为不能算违法。

究其根本,“潼关肉夹馍”商标自注册以来,并没有对商标进行有效系统的管理,其放任自流的粗放理念为其维权难留下隐患,这很有可能导致此商标成为通用名称而得不到任何法律保护,这种结果长期来看对与美食文化的传承也并非是好事。

另外,即使商标被保留,其性质也应当被认定为集体商标,而非某组织所独占,潼关肉夹馍协会的首要职责是保障产品的质量、保护品牌的声誉、维护文化的传承,其追偿费用前提是其真实的尽到了管理职责,为品牌的维护和发展作出贡献。

商户们是否就完全不能使用“潼关”字样了呢,由于潼关是地名,针对此地名,如果是正当使用,也属于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的行为。比如此商户确实来源此地区,使用潼关二字仅为了表示其来源地,并将这两个字与主体商标相区分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正当使用。对于在“潼关肉夹馍”注册成功之前已经使用的商标,如果能举证出来其是在先使用,也可以根据使用在先原则,允许其在原有范围内进行使用。

需要餐饮行业经营者注意的是,很多地方特色小吃均已经作为地理标志商标获得注册,如盱眙龙虾、樟树港辣椒、柳州螺蛳粉、靖江蟹黄汤包、桂林米粉、常德米粉、岐山臊子面等传统小吃均已经作为地理标志商标获得注册。餐饮行业经营者如果未经权利人授权就在店招、菜单、包装等上面进行使用,则随时有可能面临侵权之诉。

记者了解到,该案目前老城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张师傅及其它店主将面临何种判决结果?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相关链接

不久前,“逍遥镇胡辣汤”所引发的商标维权风波屡上热搜。不少经营了十几年“逍遥镇胡辣汤”的商贩,突然被河南省西华县胡辣汤协会起诉侵犯“逍遥镇”商标权,这被质疑是“敲竹杠”,成名后“收割”。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秘书长接受采访时表示,起诉的目的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去伪存真。另一名协会相关人士还表示,“通过协会的统一管理,希望将逍遥镇胡辣汤做大做强,走向全国。”

11月21日晚间,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说明称,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