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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表情符号写入判决或成呈堂证供,原因究竟为何?

来源:18号小玲 时间:2024-04-29 14:57 阅读

微信作为常用的通讯工具已经成为了每个人的日常,其中表情包极大地丰富了人类表情传意的方式,形成了独特的网络语言熟练运用,表情符号已经成为新一代对话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一句话加上一个笑脸符号,语气就大不同。

每一个表情符号也成为职场人必备技能。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表情符号也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呢?

微信表情符号写入判决或成呈堂证供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表情符号已登上多地法院判决书,不仅有民事案件还有刑事案件,它们成为案件在判罚或定性时的一个辅助证据。不过专家也表示,鉴于表情符号含义的模糊性,如何解读、认定网络表情的含义,确实已成为网络时代司法者面临的挑战。

经检索裁判文书网,2018年以来,全国共有158起以表情符号作为证据的案件,其中2018年8件、2019年23件、2020年66件、2021年61件,增幅明显。

那么,对于表情符号的司法认定实践中有什么样的困难?

微信发一个表情成为“呈堂证供”

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24500号民事判决书中,对一起涉及微信表情的合同纠纷案作出了判决。

作为创作者的卢某于2018年4月24日向深圳市道一影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发送其创作的歌词。后者表明其在路上后,发送了一个“强”的微信表情符号。

最终该判决认定:“结合双方的前后聊天内容,一审法院认为该微信表情符号并非是对卢某歌词的认可,而是属于礼貌性回复,不能作为卢某交付的歌词符合诉争合同约定的依据”。

而在另一份民间借贷案判决书中,贷款人张某给借款人闫某发微信,罗列了后者的借款明细。闫某则回了一个表情符号“OK”。这一表情符号在张某看来意味着认同,但闫某称:这个“OK”不是认可张某的微信内容。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2020)皖1222民初3487号判决书认为:张某提交的微信记录,没有得到闫某的明确认可,因而该微信内容不能作为后者尚欠张某相应金额的依据。

相对上述两份判决书中的微信表情,另一些表情的含义显得较为模糊。

在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判决书中,承租方租赁期满后,面对出租方多次提醒、提出加租意愿,既不表示继续承租,也不表示搬离案涉房产,只是回复了一个“太阳”的表情符号。在出租方看来,这个“太阳”的表情符号意味着对加租的认可。但承租方却认为,这种认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支持出租方,认为应当认定承租方同意按照加租后的标准继续承租。同时,判决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相应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犯罪暗语甄别难

在部分“黄赌毒”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充分的利用表情符号替代敏感词表达隐喻含义以逃避侦查。
如某组织卖淫罪案中,卖淫人员以“笑脸”表情符号代指嫖娼人员,向上线报送交易数量。

再如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中,犯罪分子潘某某先后创建4个聊天群,宣传和出售其自制的迷奸药、催情药等违禁物品,同时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打击,潘某某在聊天群内与买家使用等符号代指违禁药品并进行交易。

此外,一些犯罪分子直接将表情符号作为犯罪工具实施犯罪,以增加识别、打击难度。
如某诈骗罪案中,犯罪分子打着微商的幌子,以抽奖为名引诱受害者添加微信好友并通过微信发送“剪刀石头布”表情参与猜拳游戏,之后利用作弊软件使受害者误以为自己取胜,“自愿”通过所谓的“中奖低价”购买劣质、假冒的名牌包包、化妆品等,涉及受害人900余人,案值720余万元。

效力认定存分歧

在具体法律实践中,网络表情能否被作为“呈堂证供”要根据具体的案件并结合具体的案情而定。

以微信为例,现代社会快节奏生活,很多人收到对方的消息之后往往没有仔细看,但出于礼貌而用一个网络表情作为回应,双方一旦发生纠纷一方拿出带有网络表情的聊天记录作为核心证据,显然不妥。

但举证质证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一方用带有网络表情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进行举证,另一方予以否认的,这时候将网络表情作为证据的一方,就应该再用其他的证据加以佐证所主张的事实真实性,否则很难被称为定案的直接证据。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认定张某提交的微信记录,没有得到闫某的明确认可就是最好的见证。

在实践中,倘若一方用带有网络表情的聊天记录进行举证甚至仅以此起诉被告,那么在没有其他证据或者其他聊天记录予以佐证的情况下,审判人员不能仅凭网络表情断案,因为一旦这样就会给人一种审判人员存在“主观臆断性”的行为,甚至有靠猜测断案的嫌疑。

当然,在一些重大的刑事案件中,不排除用暗号、暗语或者网络表情当做接头或者实施犯罪活动的行为,但是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定罪量刑的事实更要有证据链加以证明,定案的证据必须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很显然,仅凭网络表情一定不能直接定案。

“表情包”温馨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语境下使用表情符号也需谨慎,在此提醒广大网友:

由于表情符号的含义可能存在多种解读,因此在涉及到切身利益的网络对话中,对于表明态度的关键信息应尽量使用文字形式进行表达,或者选择不容易引起歧义的表情符号,以明确双方真实意思,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同时,注意对相关聊天记录进行留存,便于在纠纷发生后用于维权举证。
网络发言要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善意使用表情符号,如果滥用言论自由权利,随意使用表情符号侮辱、诽谤、威胁他人,将会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甚至将可能构成诽谤罪,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自己制作或传播表情符号时,应注意合理界限,避免给他人合法权益、社会道德秩序带来伤害。如未经他人同意,制作以他人肖像为内容的表情包,即便未以营利为目的,亦可能构成侵害他人肖像权。
在一些利用表情符号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通过非接触式手段实施犯罪,犯罪手法新颖隐蔽,危害严重,因此面对网络空间的诱惑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如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