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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干流流经的省级行政区有哪些 长江流经的11个省级行政区

来源:相关媒体 时间:2024-05-09 02:3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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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经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长江发源于“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唐古拉山脉各拉丹冬峰西南侧。于崇明岛以东注入东海,全长6397千米,在世界大河中长度仅次于非洲的尼罗河和南美洲的亚马孙河,居世界第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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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

长江上游是指长江源头至湖北宜昌这一江段,长江顺流而下依次经过青海、西藏、四川、云南、重庆、湖北等6个省区市。长江干流宜昌以上为上游段,长4504公里,控制流域面积100万平方公里。该河段落差大,峡谷深,水流湍急,主要支流有雅砻江、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等。

长江中游

宜昌市至湖口县为中游,长955千米,流域面积68万平方千米,本段加入的主要支流,南岸有清江及洞庭湖水系的湘、资、沅、澧等四水和鄱阳湖水系的赣、抚、信、修、饶等五水,北岸有汉江,本段自枝城至城陵矶为著名的荆江。

长江下游

湖口县至出海口为下游,长938千米,面积12万平方公里,加入的主要支流有南岸的青弋江、水阳江水系、太湖水系和北岸的巢湖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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