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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回应教师致学生流产 举报人:曾四次实名向南京大学纪委举报周某

来源:18号小编鸭子 时间:2024-04-10 23:12 阅读

  又是一件长期正常举报无用,网上举报立马得到回应的典型案例。仅就这一点看,目前网络舆论监督还是有一点作用的,这恐怕也是某些人对网络恨之入骨的主要原因吧。

  该热点话题说的是,近日南京大学一毕业生举报该校政府管理学院副书记周某,称其“致女生怀孕流产、论文抄袭”等。周某目前是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书记。

  11月8日,南京大学针对此事通报称,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已在第一时间成立专班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举报人称,其目前在美国求学,四次实名向南京大学纪委举报周某,但未获回应,其举报诉求为“对周某予以解聘,并撤销其硕士学位”。据悉,目前南京大学已经收到举报信,而且举报信已经发至全国所有985高校及全国各媒体。

  看到新闻中说,进行举报的女生已经毕业四年了,笔者还以为这应该是其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才做出了举报的决定。而且一出手就把举报信发到人尽皆知的地步,多少有点壮士断腕的感觉,是为了断自己的后路,让自己的举报没有退路。

  我一直在呼吁禁止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的“师生恋”。因为师生地位不对等,老师有给“不及格学生”过关的权力,也有不给“及格学生”过关的权力,教师可利用手中的职权引诱、威逼学生和自己谈恋爱。如果与某个学生存在恋爱关系,教师在评分、评优时会影响公平性与公正性。

  而且师生之间原本是存在长幼关系的,“师生恋”本质上讲还是“不伦恋”。事实上,如今大学老师利用职务之便玩弄女学生的案件不断被曝光(也有女教师玩弄男性),更多受害女生是独自吞下了这枚苦果,将这段“不伦恋”埋在心里,而不愿意公之于众。更为严重的,还有因为这种“不伦恋”而引发的杀人案。

  在允许“师生恋”的情况下,在被指控性侵后,教师还会用“谈恋爱”为不正当关系开脱。因此,任何师生之间的所谓“爱慕”、“暧昧”甚至“恋爱”,都含有“权色交易”的成分,即使不直接影响学生毕业,教师也是利用有利地位,与学生建立了不对等的“恋爱”关系。此外,教育部出台规定严禁“师生恋”,也是落实“利益回避”的需要。

  因此,无论从保护学生不受性侵害,不受“潜规则”,还是从对教师家庭负责考虑,都应该严禁任何理由下的老师与在校生之间“师生恋”。凡出现与在校学生发生“师生恋”或猥亵学生、和学生关系不正当的,无论学生是否自愿,都该一律开除,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永远不能再进入教师队伍。